【反修例】撤回草案是為《緊急法》鋪路? 林鄭:目的只是為展開對話提供基礎
發布時間: 2019/09/05 14:14
最後更新: 2019/09/05 16:14
特首林鄭月娥昨天發表電視講話,宣布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等四項行動,回應民間訴求。她今天見記者時被問到,宣布撤回是否為實施《緊急法》鋪路時否認指,相關的決定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為展開對話提供一個基礎,強調外界對於她為何在這個時候做某些行動的揣測,是不正確。
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民間訴求之一,惟林鄭多次表明可以監警會機制處理,故無需要成立。被問到中央與特區政府是否已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「落閘」時 ,她指政府立場是所有涉及警方執法行動,已有既定法定及獨立機制處理。她強調,監警會在其職權範圍內,以最客觀、持平及廣泛吸納各方意見,其嚴謹、認真及客觀性是不容置疑,故不認同另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的工作。
被問到提出的行動沒有對準焦點,是否不會再處理民間另外四個訴求?她重申,已完全、全面、具體回應撤回修例的訴求。對於民間訴求要求當局釋放所有被捕人士,她指是違反及偏離法治精神,不能接受。她又指,外國不少經驗顯示,每次發生騷亂當中都會存在遠因、近因;政府6月中已停止修例工作,但仍出現多場示威衝突,認為是反映社會有很多深層次問題及各界不滿,因此要對症下藥的話,都要處理這些問題,否則即使今次政府做到止暴制亂,當下次再激發這些問題時,香港會承受一次很大的衝擊。
林鄭又說,中央在港府整個修例工作上,由最初提出修訂、6月中見到社會有很大的爭議,政府表示暫緩修例,至昨天她宣布撤回,都是表示理解、尊重、支持。
記者:劉螢諭